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》丢失不再补发,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可根据存档材料开具相应合格证明,具体办理流程如下:
1.申请人需在高师中心网站“下载专区”下载《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证明申请表》;
2.本人需详细地填写此表,例如:上课时间,取证书时间,培训期数,授课地点,学员证号,证书号等,以便查找档案材料;
3.填好申请表后,到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;
4.将盖章的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angqianpeixun2009@163.com,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“办理证明申请”(拒收快递);
5.办理时间: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二、星期三(其他时间暂不办理);
6.经岗前培训办公室查阅相关档案材料,审核无误后,开具相关合格证明;
7.10个工作日后,岗前培训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办理证明情况,本人可电话询问;
8.领取证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,如果请人代领须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;
9.办理地点: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607室。
(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校内电教楼六层)
10、联系电话:68907056。